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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负担太重,还建房无钱装修,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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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诉求:本人家住安陆市棠棣镇金泉村2组,爷爷奶奶的家与本人相邻。爷爷奶奶均已年过70,无经济来源,全靠子女补贴。而又因要响应政府关于金泉村的拆迁方案,爷爷的房子已破旧,占地面积七八十平方,但按照拆迁政策,只能折算成六十平方的面积,将不够一套还建房的标准,如果将来拆迁,会无钱补上多余的面积以及无力承担装修任务。其次关于拆迁之后的安置问题,按照租房补贴每年3000元的标准,加上子女的补贴,勉强可以安住。但子女的房子也要面临拆迁、装修的负担。再加上其家庭条件原本不足,若将来二老房子拆迁,装修和补到还建房中的钱实在无力承担。综上所述,二老的困境实在难以度过,在此恳望领导解决。

   
办理回复:收到您反映的诉求后,我们及时转送到安陆市棠棣镇调查处理,该单位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无政策支持。您的爷爷王光良,奶奶冉寿珍,俩老现年都71岁。育有三个儿子,分别叫王新明、王小明、王三明,都已成家立业,有各自单独的住房,老人贤惠,儿媳孝顺,一家人生活和睦。关于您反映拆迁安置标准的问题。按照安陆市西城新区建设规划,王光良夫妇及三个儿子的房屋都在拆迁范围内,王光良夫妇目前居住的房屋属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可以还建房屋68.06平方米,还建面积是根据拆迁方案计算而来,执行的是西城新区建设拆迁补偿的统一标准;关于拆迁后面临的经济和生活困难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子女在经济、生活、住房等方面有供养和照顾老人的义务,建议你们家庭协商,共同解决老人的生活和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