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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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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申请条件:《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孩《生育服务证》、户口本、独生子女与父母合影登记照。
办理流程:申请(提交材料)——村委会审查——乡镇计生办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春季)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联系电话:5266040(咨询)
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社区)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