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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张燕 连日来,烟店食药监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内食盐市场实际情况,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管工作。 这次食盐质量专项监管,以辖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店等38家食盐经营重点场所为检查对象。督查是否建立食盐监管台账,严查食盐经营者是否严格按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对未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定要求从事食盐经营行为的食品经营户,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余份。 该所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盐专营办法》,切实增强全民抵制伪劣食盐侵害的能力,严厉查处销售、使用以工业盐冒充食盐(特别是工业副产盐作为食盐)、非加碘食盐冒充加碘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监管,本辖区内未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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