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学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安常发【2015】2号
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联络组,市开发区:
2015年5月29日,安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 受 刘学刚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 命 陈志坚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任 命 刘显泽、卢大俊、吕文先、万志安、张成宏、余祥峰、周晓东、吴俊为、许大友、万培生、
余正荣、王锡周、肖建军、黎朝辉、易登强、岳连平、沈远超、黄学法、朱大太、刘 辉、
聂志军、郭定宏、陈 娟、邬正权、叶亚梅、黎金平、刘迎飞、伍晓红、杨 霞、蔡晶晶、
郑凯瑞等31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安陆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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