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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8-03-16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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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医安专〔2018〕1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孝感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孝医安专【201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25)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孝感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孝感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孝医安专【2017】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25)规定,特制定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如下:

一、专委会领导机构

第一主任:市政府分管卫计工作副市长

主    任:市卫计局局长

副 主 任:市卫计局分管局长

二、专委会成员单位

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供电公司。

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市卫计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专委会工作责任

专委会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护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

(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专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委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卫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毒麻药品、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监督管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健全保卫制度,配齐保安人员,加强专门培训,提高安保能力,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机制,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保卫,落实预警防范措施,大力推动源头治理,切实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配合卫计部门开展传染源的追踪调查、疫区封锁工作和强制隔离措施。对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抢,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病原微生物丢失、泄露,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负责监督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投入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4、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

5、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辐射安全监管、事故处置的指挥协调,维护环境安全。督导建设单位落实环保审批手续。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卫计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营运车、船的人员进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查验工作。

7、市食药监局负责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审核汇总报告,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8、市质监局负责医疗机构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9、市气象局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防御雷电气象灾害。

10、市城管局负责医疗机构周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取缔)各类城市管理违章(法)行为。

11、市司法局负责组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市医调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的监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提供医疗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援助。

12、市供电公司负责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电力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通知、报告、服务和督办四到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成员:市卫计局医政股、基层妇幼保健股,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市环保局污染防治股,市食药监局药品器械股相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在专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预防突发性群体事件,依法打击“医闹”、“医托”、“号贩子”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医疗机构周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交通秩序。督促、检查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护理、院感、药械、医技等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

(二)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成员:市卫计局应急办、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市环保局办公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市食药监局药械股相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在专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措施,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卫生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规范、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指定卫生应急联络员。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承担职责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任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负责突发事件伤病员的院前急救、转运和医疗救治。向卫计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三)公共安全工作小组

成员:市卫计局办公室、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质监局特设股、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市气象局防雷办相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公共安全小组在专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做好综治、消防、特种设备、用电、防雷等安全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专委会职能作用。

(一)会议制度

1、专委会全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市领导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各安全工作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2、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将涉及专委会工作职责的会议议题报专委会办公室。积极参加专委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会议。

3、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专委会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专委会办公室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4、专委会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安委会。

(二)联动机制

为充分发挥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的安全监管机制。

1、指挥机制。专委会办公室为专委会日常办事机构,与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电话、网络、文件等形式传递指令和反馈信息。

2、执行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和任务职责。接到专委会交办或督办的指令后,应迅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员。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各成员单位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不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限时解决。对近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专委会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办结率、工作任务办结及时率、安全监管工作创新效果、事故指标控制等指标。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及时向专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陆市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