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27日我局拟对安陆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安陆金地置业峰海天城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12-5224686 传真:0712-5235706
通讯地址:安陆市环境保护局(府东南路190号) 邮编:432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陆金地置业峰海天城三期建设项目 | 安陆市金秋大道以西,金榜大酒店以北 | 安陆市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 湖北孝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主体工程为2栋商业住宅楼(地下1层为停车场,1-3层为商铺,4-18楼层为住宅楼),项目总建筑面积5690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0469㎡,商业住宅楼面积为5748㎡,建筑占地面积为4396㎡,建筑密度为37.43%,绿化率为35%。配套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比为1.9%。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设置喷水降尘设施;周边设置1.8m以上硬质围墙; 定时洒水抑尘;对裸露的沙土堆场进行覆盖,以免扬尘污染。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夜间和午间进行土方开挖或夯实作业;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设置警示标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设置弃土场、设排水沟、拦土堤;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厨房内置排油烟道收集后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进入安陆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府河。 3、噪声污染防治:生活噪声、汽车噪声采用地面屏蔽、距离衰减等措施;水泵、风机配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专人每日收集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脱水后送至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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