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府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孝感政办电[2016]85号)等要求,市政府对以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47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清理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1 件,予以修改9件,宣布失效4件,宣布废止13件。 上述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施行。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列入予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文件实施单位(责任单位)依照发文程序修改。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21件) 2、市人民政府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9件) 3、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三(4件) 4、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13件) 安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21件)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安陆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 安政发[2003]10号 | 2 | 安陆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 | 安政办发[2005]78号 | 3 | 安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安政办发[2006]93号 | 4 | 安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 | 安政发[2008]9号 | 5 | 安陆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办发[2008]26号 | 6 | 安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安政办发[2008]63号 | 7 | 安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办发[2008]79号 | 8 | 安陆市城区夜景照明管理办法 | 安政办发[2008]93号 | 9 | 安陆市陶土矿管理办法 | 安政规[2009]2号 | 10 | 安陆市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 安政规[2009]4号 | 11 | 安陆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 | 安政规[2010]4号 | 12 | 安陆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 安政规[2011]3号 | 13 | 安陆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 安政规[2012]3号 | 14 | 安陆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实施办法 | 安政规[2012]7号 | 15 | 安陆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规[2012]8号 | 16 | 安陆市乡镇商住用地收购出让细则 | 安政规[2013]1号 | 17 | 安陆银杏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细则 | 安政规[2014]1号 | 18 | 安陆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安政规[2014]2号 | 19 | 安陆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 安政规[2014]3号 | 20 | 安陆市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 安政规[2015]2号 | 21 | 安陆市城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安政规[2015]4号 |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9件)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单位 | |
1 | 安陆市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 安政发[2002]24号 | 市人防办 | 2 | 安陆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 安政办发[2004]44号 | 市房管局 | 3 | 安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安政发[2006]14号 | 市科技局 | 4 | 安陆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 安政办发[2007]112号 | 市房管局 | 5 | 安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办发[2008]34号 | 市建设局 | 6 | 安陆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安政规[2011]2号 | 市教育局 | 7 | 安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安政规[2012]4号 | 市审计局 | 8 | 安陆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安政规[2012]6号 | 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管局 | 9 | 安陆市城区渣土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规[2015]3号 | 市创建办 |
附件3 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三(4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安陆市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安政发[2004]24号 | 2 | 安陆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 安政办发[2005]48号 | 3 | 安陆市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发[2008]20号 | 4 | 安陆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 | 安政规[2010]3号 |
附件4 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13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安陆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 安政发[2002]21号 | 2 | 安陆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 安政发[2004]23号 | 3 | 安陆市网吧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发[2005]16号 | 4 | 安陆市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 安政办发[2005]57号 | 5 | 安陆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聚集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办发[2008]40号 | 6 | 关于进一步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 安政办发[2009]46号 | 7 | 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生猪屠宰销售税费的通知 | 安政规[2010]2号 | 8 | 安陆市河砂、碎石、粘土资源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 安政规[2010]5号 | 9 | 安陆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 | 安政规[2011]1号 | 10 | 安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 安政规[2011]4号 | 11 | 安陆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 安政规[2012]5号 | 12 | 安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 | 安政规[2012]1号 | 13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安政规[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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