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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安陆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有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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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的不断创新,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市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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