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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安陆市李店工业园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发表时间:2018-08-01 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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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日我局对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安陆市李店工业园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安陆市府城大道(儒学路~解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安陆市中医院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湖北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安陆市西城新区基础设施(含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12-5224686  传真:0712-5235706

通讯地址:安陆市环境保护局(府东南路190号)  邮编:432600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市环保局关于安陆市中医院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环建函〔2018〕46号

20180801

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

安陆市中医院

安陆市府城蒿桥社区(现有住院大楼西侧)

2

《市环保局关于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安陆市李店工业园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环建函〔2018〕49号

20180801

安陆市李店工业园二号路道路排水工程

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起点接现状发展二路交叉口,止于现状新316国道交叉口

3

《市环保局关于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安陆市府城大道(儒学路~解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环建函〔2018〕50号

20180801

安陆市府城大道(儒学路~解放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道路起点位于儒学路,终点止于解放大道

4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安陆市西城新区基础设施(含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环建函〔2018〕51号

20180801

安陆市西城新区基础设施(含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湖北安陆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安陆市西城新区府城办事处、棠棣镇,其中碧涢西路西起站前路,东至滨河大道;横8路西起规划路,东至滨河大道;中轴线北起规划路,南至起步区横9#路;滨河大道南起起步区横9#路,北至解放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