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简述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安陆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在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安陆市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涢路88号(邮编:432600);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0712--5252375。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http://gkml.xiaogan.gov.cn/sqbxz/index.jhtml)。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申请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安陆市司法局办公室投诉。 电话:0712-5252375 地址: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涢路88号 邮编:4326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