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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适时更新,在安陆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部门: 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陆市碧涢东路18号二楼综合股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2-5261855 传真号码:0712-5182003 邮政编码:432600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1.填写《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到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或者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申请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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