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安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政府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ongye688.com)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见《安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ongye688.com)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开式公开: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ongye688.com)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府办公室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安陆市碧涢路210号 联系电话: 5232059 传真号码: 5223161 邮政编码: 432600 2、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府各部门分别受理。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kml.xiaogan.gov.cn/sqbxz/index.jhtml),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在线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当场受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受理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 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对于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不属于本机关信息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回复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投诉。 监督电话:5222612、5222562 传真:5223161 通信地址:安陆市碧涢路210号 邮政编码:4326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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