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7-06-16 09: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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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的规定,市民政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安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查阅(安陆市碧涢路15号)。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安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安陆市碧涢路15号)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当面受理点: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712-5257488。
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陆市碧涢路1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2-5257488;

传真号码:0712-5253567;0712-5254989

邮政编码:4326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12-5257488,地址:安陆市碧涢路15号,邮编:432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