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7-06-16 09: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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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安陆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并建议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陆市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交通局编制的《安陆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新闻媒体公开两种形式。

3.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后, 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政府信息中心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可以向市交通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 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或者作其它处理。

我局将分批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 除特殊规定情况外,我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 本机关将依有关规定处理。

1.公开范围:

市交通局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2.受理机构 :

市交通局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安陆市交通局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安陆市太白大道20号,邮编:432600,接受申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咨询电话:0712-5260398。

3.公开程序: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我局受理以下   申请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二)信函、电报申请

(三)当面申请

(四)网上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请求的, 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一并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 为提高处理效率, 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监察机关投诉或向上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