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7-06-16 09: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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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安陆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公开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安陆网(http://www.hongye688.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档案室进行现场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共分三级类目。

一级分类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土地管理、矿产管理、测绘管理五类。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信息内容 公开类别 生成日期 信息索取号 发布机构

1. 信息内容

关键词简要描述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内容。

2. 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 索取号

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发布机构代码、信息分类编码、信息产生年份、流水号四部分组成。其中,发产生年份由四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五位数字表示;信息分类编码按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三级类目,每级由两位数字表示。

4.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安陆市国土资源局。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安陆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ongye688.com/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工作、新闻发布会、机关简报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三家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一般留存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除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安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中国安陆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kml.xiaogan.gov.cn/sqbxz/index.jhtml)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补偿案件、行政执法督察案件办理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受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受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确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安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陆市碧涢东路20号 邮政编码:432600 联系电话:0712-5253316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