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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安陆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安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安陆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主动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安陆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政府信息,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开。 (三)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安陆市水利局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安陆市水利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安陆市汉丹路150号,邮编:432600。 联系电话:0712-5222294,传真:0712-5230104 电子邮箱:alsl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网站直接下载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gkml.xiaogan.gov.cn/sqbxz/index.jhtml),以书面形式向安陆市水利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安陆市水利局办公室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信函寄至安陆市水利局办公室。 (3)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表》传真至安陆市水利局办公室。 (4)电子邮件。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安陆市水利局的电子邮箱。 安陆市水利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受理。安陆市水利局对收到的《申请表》进行登记、初审。对申请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要求其补齐后再提交。 3、分类答复。 (1)对于不属于安陆市水利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办法; (2)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对于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对于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审查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后,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答复期限。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可将答复的期限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费用。安陆市水利局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5222612;办公地址:安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碧涢路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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