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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基本信息
  • 单位全称:安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单位地址:安陆市碧涢东路18号
  • 联系电话:0712-5261855
职责分工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
        (三)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市级生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意见;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拟订城市人民防空专业规划;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批经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规划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五)承担组织落实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责任。落实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六)对全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监督和审查;协调处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争议;检查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
        (七)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责任。保证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按照人民防空信息化规划,承担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责任;落实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警报网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会同主管部门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全市人民防空教育培训。
        (十)参与全市平时防灾减灾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责任,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战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