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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公安局

基本信息
  • 单位全称:安陆市公安局
  • 单位地址:安陆市德安北路35号
  • 联系电话:0712-5223938
职责分工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故、骚乱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指导、监督本局所属单位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做好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做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加强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对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工作;抓好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局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做好劳动教养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到本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三)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
        (十四)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落实本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五)制定和落实公安民警培训、公安宣传的方案和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和民警考试录用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公安民警队伍中的各类违纪案件。
        (十七)对驻安陆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领导我市消防部队。
        (十九)管理我市林业部门的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协管森警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