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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水利局

基本信息
  • 单位全称:安陆市水利局
  • 单位地址:安陆市汉丹路150号
  • 联系电话:0712-5222294
职责分工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配套性实施办法及相关水利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对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进行审核。
        (四)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本市境内河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主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间和乡镇行政区划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对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