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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统计局

基本信息
  • 单位全称:安陆市统计局
  • 单位地址:安陆市建设路10号
  • 联系电话:0712-5222223
职责分工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制定全市统计工作制度、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度和方法,核算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三大监测、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健全全市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十)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助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十二)参与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社会治安综合测评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市科教兴市、移民、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监测工作。
        (十四)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